古巴比伦王国在汉谟拉比时期国势强盛,曾统一了整个两河流域,建立了中央集权制,实行了君主专制政体。巴比伦的政治结构呈现金字塔的形状,最高层的是国王,紧接着是富商大贾、封建贵族,再往下就是平民百姓,最底层则是奴隶。早期的巴比伦,国王之下原是占有土地的封建贵族。但是随着商业的发展,富商大贾的势力逐渐壮大起来,慢慢凌驾于原来的贵族之上。国王去世后,王位一般由王子来继承。如果只有一位王子,问题就很容易解决,但是如果有多位王子,并且各王子对王位都虎视眈眈,就比较麻烦。诸王子为了争夺王位,兵戎相见,互相残杀,最终可能还会引起局势动荡,威胁国家的统治。为了避免这种情况的发生,也为了避免独裁专制,中央政府事务常常由中央及地方贵族和国王所任命的大臣议定实行。地方政府称省或市,在省市中,有长老或贵族组成的议会,此等议会对中央常有相当的约束力。议会组织极为强大,即使在亚述统治时期,巴比伦地方政府依然保持着一种地方自治形态。古巴比伦时期的文献资料表明,在当时的社会上存在着城市长老会。
长老会在政治上发挥着不可磨灭的作用。它们其中最重要的一个职能就是掌管司法,但是这种职能随着汉谟拉比统一巴比伦之后,发挥的作用越来越小。当然,长老会并没有完全退出历史舞台,在其他领域上仍发挥着作用。汉谟拉比时期,西帕尔地区的长老会有权处置城里无主的田地,重新分配给那些没有田地的平民,或是分给那些为国家做出贡献的人们。对于士兵的份地,它们也可以重新分配。对于那些为国家修筑工事或挖掘河道的工人,长老会也会给他们发放口粮。到了沙姆苏伊鲁那统治时期,长老会在西帕尔地区的管理职能,逐渐被国王设立的代理结构——商人区(会)所取代。“商人区”的原意是口岸的意思,是各邦区划分给外邦商人在本地的所在地区。商人区有自己的管理机构,由外邦商人组织,其管理议事会被称为“商人区(会)”。他们生活在这里,从事工农贸的生产,与当地的居民进行贸易往来,与所在城邦的当局呈现一种合作互利的关系。西帕尔城的“商人区(会)”指的是由巴比伦来的商人们所控制的商区。这些人主要替巴比伦国王办理商务,逐渐成为国王在这些地区的代理人。他们也会插手管理城邦内的一些与商务没有关系的行政及其司法事务。长老会负责推选城邦的军事首领“王”。军事首领和长老会的关系也很微妙,有时处于相互合作的关系,有时又处于相互制约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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